不懂就问:和尚与寺庙是劳动关系吗?
时间:2025-07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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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嵩山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调查的消息涌上各大平台头条。吃瓜归吃瓜,严肃话题咱不乱说,这事儿等官方通报。借着这个机会,咱来聊聊和尚、道士等特殊群体和寺庙、道观之间到底是不是劳动关系。
一、寺庙是用人单位吗?
从法律角度看,劳动关系的认定有明确标准。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性,也就是劳动者要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和管理,从事有报酬的劳动。
而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寺庙属于宗教活动场所,寺庙接受和尚挂单是为其提供修行场所及便利,而非“招聘劳动者完成生产经营任务”。因此,寺庙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“用人单位”主体资格,与和尚不存在劳动关系。
二、僧人是劳动者吗?
寺庙是宗教活动场所,主要功能是为僧侣提供修行的环境。和尚到寺庙主要是为了修行和进行宗教活动,而不是去寺庙“上班”赚钱。寺庙和和尚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也不会因为和尚做早课晚课、念经打坐就发工资。本质上,和尚生活在寺庙里,靠的是信仰的纽带,遵循的是宗教戒律和寺庙的共住规约。
虽然寺庙会对和尚有一定的日常管理,比如安排早晚课、遵守寺规等,但这属于宗教活动和修行的一部分,不是劳动管理。即便和尚参与寺庙的一些劳动,比如扫地、种菜,这些劳动也是修行的一部分,而不是为了赚取劳动报酬。
三、为什么寺庙能进行招聘?
尽管和尚与寺庙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,但寺庙确实会发布一些招聘信息。这主要是针对寺庙商务开发或后勤服务等特定需求而进行的。寺庙在这些情况下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,这些员工将进入寺庙提供有偿劳动服务,并且需要遵守寺庙的规章制度以及作息安排。在此情形下,寺庙与被招聘的人员之间便建立起了劳动关系。然而,这种情况与和尚的挂单修行有着本质的不同。
四、乐动(中国)人力说
和尚和寺庙之间不具有劳动法上的从属性,双方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目的,不符合劳动法自愿的原则。这种关系更多是基于“宗教信仰”,而非“劳动雇佣”。综上所述,寺庙属于宗教活动场所,受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管辖,和尚是与寺庙紧密挂钩的,既不是劳动关系,也不存在普通意义上的劳务关系,属于共住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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